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撿到別人手機,要3000元報酬,合不合法?怎么要錢是合法的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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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發(fā)
發(fā)表于 2021-3-6 06:50:09 | 只看該作者
那么孩子丟了,警察幫忙找回來,要你十萬元也是合理的吧。
撿到歸還,真要定價的話,也是為善心付費,不是去你手里買二手。
不然的話,你遇到走丟的孩子 ,跟孩子家長說 ,不給十萬不還,你不還你還能撕票不成?那不成綁架了。
而且,善意是相互的 ,你冒生命危險做善事,肯定是不能讓做好事的人受委屈。
但舉手之勞的話,你就當(dāng)為這個社會增加一些溫情又有何不可呢。
你又不是永遠(yuǎn)不會丟東西。
身份證、準(zhǔn)考證、手機、眼鏡、車票……你就什么都沒丟過么。
失物歸還的補償,很難界定。
之前看到抖音上有個人丟了一匹馬,找了很久時候在一戶人家找到了,那戶人家跟他要了很多錢,說是喂馬的飼料很貴。
丟馬的人因為心疼馬,很爽快的給了錢,而且還感謝了對方。
但不得不說,這戶人家有訛人的嫌疑。
一件東西你撿到之后,你不想折騰,你可以就讓它在那呆著,也算“路不拾遺”。
你不想去費勁找失主,你也可以交到警察叔叔手里。
兒歌里也沒說交給警察叔叔一塊錢,要跟他要一毛錢買糖吧。
如果是聯(lián)系了失主,你可以表示需要一些報酬,以服務(wù)費的名義,畢竟丟了的東西也不是你造出來的。
這個服務(wù)費你們可以商量,但一部手機要3000,在通常情況下,說你是獅子大開口一點都不為過。
雪鄉(xiāng)賣個十五塊錢的烤腸,被全網(wǎng)罵成那樣,你“賣”一個無本的手機,一個有主的商品,你賣3000,真完全按商業(yè)算,告你一個惡意定價也不為過吧。
失物歸還是好事,但把別人丟了的東西扣下訛錢就是壞事了。
很多壞事都不違法,但我不覺得告訴你如何做一件不違法的壞事是一個正常人該做的事。
我是 @Van靜石 ,希望這個回答對你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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