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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類似的占便宜的行為是避免不了的,只要有規(guī)則也應該允許別人利用規(guī)則的漏洞,除非能從源頭上減少規(guī)則本身存在的問題。小米11的定價規(guī)則使得充電頭一定存在兩種情況,一種是題目就為了1分錢買個充電器,還有一種是不管需不需要都套裝版,然后售賣充電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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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-19 13:48 上傳
先講一下第二種情況,我看了一下,第三方的某魚上小米11的55w充電器數(shù)量相當多,既然官方默認有充電頭和沒有充電頭都是3999,官方既然這樣設(shè)置肯定會出現(xiàn)售賣充電頭的情況,這部分人是行為沒有譴責的理由,也不應該去譴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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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-19 13:48 上傳
這些用戶是用真金白銀購買的,法律上交易完成之后所有權(quán)已經(jīng)是用戶自己了,用戶確實有權(quán)利處理自己的充電器,不管是賣,送人,還是閑置都是用戶選擇的自由,這沒有任何問題。
而真正需要譴責的還是題目這種專門利用規(guī)則去“薅羊毛”的行為。送不送充電器的本體是手機,買手機就應該享受1分錢購買充電器的權(quán)利,不買手機就不應該擁有這樣的權(quán)利,這是小米本次充電器行為的目的和規(guī)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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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-19 13:48 上傳
截圖中這些人為了獲取這種權(quán)利先購買一款手機搭配充電頭,然后退掉手機的行為其實行不通。最大的問題是本身忽略了權(quán)利的先決條件是手機,而不是1分錢,所以廠商沒必要為這種行為負責,也不會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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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(quán)利和義務(wù)永遠是一個互相伴生的有趣矛盾體,享有權(quán)利的同時就意味著承擔對應的義務(wù),拒絕承擔義務(wù)也應該放棄所謂的權(quán)利,這才是社會生活最真實的法則。
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,除非你已經(jīng)承擔了這比午餐應盡的責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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